经福清市人民政府批准,福清市国土资源局决定公开出让一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二、竞买人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但用地者有不良记录的除外。
三、其他要求:竞得人必须在签订本宗地《成交确认书》的同时,与龙山街道签订《福清市政府储备地2010-035-B号(2014)让安置房回购协议书》(详细内容见拍卖文件),并按照回购协议书约定的地块开发次序,先行开展B地块改造和A地块安置区建设,待其桩基工程全面动工后方可开展其他商品房开发建设,在完成B地块改造和A地块安置区建设前,不得进行商品房预售。
四、拍卖交易时间及地点:本次拍卖会定于2014年12月31日(星期三)上午9点30分,在福清市国土资源局二楼交易大厅。
五、拍卖起价、加价幅度:2014拍-13号地块拍卖起价为人民币32000万元,加价幅度为100万元;该宗地设有底价(即保留价)。
六、竞买人索取拍卖材料方式及参加竞买申请方式:
(一)索取拍卖材料方式:竞买人可在2014年12月15日至2014年12月30日(其间逢规定的假日除外)工作时间内,迳向福清市国土资源局土地矿产交易中心索取材料。
(二)参加竞买申请方式:参加拍卖的竞买人申请竞买登记时间2014年12月22日至2014年12月30日(其间逢规定的假日除外)工作时间内,到土地矿产交易中心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证明、身份证(或护照)等。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4年12月30日17时30分。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4年12月30日17时3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七、成交价款支付方式:分两期,第一期出让金缴纳期限为成交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缴纳总价款的50%,第二期出让金缴纳期限为成交之日起三个月内缴纳剩余的50%价款。竞得人保证金可抵交地价款,竞买未得者将在十天内无息退回保证金。
八、交地时间:A地块交地时间为成交之日起三个月内按现状交地;B地块(毛地)交地时间为成交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交地,竞买人须出具承诺,承诺放弃向政府索赔逾期交地的违约金。
九、本次拍卖地块的详细内容详见拍卖文件,本公告与拍卖文件内容不一致的,以拍卖文件为准。
十、联系方式:联系人:俞女士、陈先生联系电话:0591—86077127
十一、保证金缴纳银行:
户名:地方财政非税业务资金暂挂户
账号:10135061810731331000100002
开户行:建设银行福清支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