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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话人
中国房地产估价师与房地产经纪人学会副研究员赵庆祥
《法制日报》记者赵丽
对话动机
近日,国务院印发《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取消房地产经纪人等11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
因为与大多数人的生活密切相关,取消房地产经纪人职业资格许可的消息可谓一石激起千层浪。有人说此举将有利于中介公司减少运营成本,也有人说降低标准易造成市场混乱。取消房地产经纪人职业资格许可,会给目前的房地产中介行业带来新景象,还是会让本已鱼龙混杂的市场更为混乱?《法制日报》记者与业内人士赵庆祥展开了对话。
为何要取消房产中介资格认证
记者:按照现行《房地产经纪人员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国家对房地产经纪人员实行职业资格制度,纳入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制度统一规划。从业人员必须取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并经注册生效。房产经纪人取得执业资格前,还需通过由住建部和人社部共同组织实施的全国统一考试。
房地产中介行业从业人员鱼龙混杂早已不是新闻。针对这种现状,国家为何要取消房地产经纪人职业资格认可和认证?
赵庆祥:按照行政许可法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规范各类职业资格相关活动的通知》规定,国务院部门设置的没有法律、法规或国务院决定作为依据的准入类职业资格都应当取消。
房地产经纪人职业资格是依据《人事部建设部关于印发〈房地产经纪人员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和〈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设立的,属于应当取消许可准入的职业资格,这是房地产经纪人职业资格许可被取消的真正原因。
职业资格许可的取消并不是一蹴而就的事情,也是经过漫长的时间考量的。2004年5月19日《国务院关于第三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将“注册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证书核发”列为改变管理方式、不再作为行政审批、实行自律管理的行政审批项。2012年5月11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印发《关于清理规范职业资格第一批公告》,将房地产经纪人列入职业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2014年8月13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做好国务院取消部分准入类职业资格相关后续工作的通知》,再次明确取消房地产经纪人准入类职业资格许可和认证,将房地产经纪人职业资格调整为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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