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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税逻辑:调控房价还是地方财政体系的建设

house.fjsen.com        2014-03-12 10:02:29      傅蔚冈 来源:南方都市报 责任编辑:肖月青        我来说两句

财政部部长楼继伟在此次两会上对“房产税立法正在推进”的表态让房产税再次受到公众关注。为何房产税难产?房产税的定位可能是一个重要因素。

在笔者看来,通过房产税来降低房价的愿望是不现实的,房产税的功能是给地方政府提供一个稳定收入来源,使其摆脱“营改增”失去主体税种后对土地出让金的过度依赖。 这也正是此次中央对于房地产税立法的着眼点———地方财政体系的建设。在此基础上,房产税税率的决定权下放,更涉及中央和地方财税关系的探索和突破。

此外,如何协调针对房地产业的5大税种以及诸多政府性基金和收费之间的关系,甚至在征收房产税后是不是应当适当取消若干税种———以往很多税收改革的结果最终只是增加居民税收负担,这次的房产税改革能否跳出这一窠臼?这也考验立法者的智慧。

财政部部长楼继伟在3月6日举行的十二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记者会上表示,正在研究资源税,推进环保税、房产税立法,正在研究消费税范围和税率做适当调整。

因为楼继伟的表态,房产税再一次受到公众关注。有媒体报道,目前全国人大和财政部研究税费改革在同步进行,财政部已向国务院汇报了房地产税费改革的初步思路和方案。

为什么要开征房地产税?与市场期望房地产税成为房价调控的手段不同,此次推进房产税立法,并不是为了房产调控,而是着眼于地方财政体系的建设。事实上,去年十八届三中全会的决定就是把“加快房地产税立法并适时推进改革”列在“完善税收制度”一节中,而该节的第一句话则是“深化税收制度改革,完善地方税体系”。由此可见,中央对于房地产税的立法早有通盘考虑,并不是一时心血来潮。

2009年,国务院转发国家发改委拟定的《关于2009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工作的意见》,其中就有一条是“深化房地产税制改革,研究开征物业税(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负责)”,而在此后几年的《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工作的意见》中,都有关于房产税(物业税)的篇幅。但是在相当长一段时间里,房产税是“只闻楼梯声,不见人下楼”。为何房产税难产?房产税的定位可能是一个重要因素。

早在1986年,国务院就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决定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征收房产税。该条例明确了“房产税由产权所有人缴纳”,同时规定了缴纳方式为“房产税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至3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尽管该条例做了如此多规定,但对“免缴房产税”的规定过于宽泛,将“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房产;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房产;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房产;个人所有非营业用的房产;经财政部批准免税的其他房产”都排除在外,使得很多人产生这样的质疑,中国有房产税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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