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市国土资源局公告称,市土地发展中心此前申请的城市建设储备用地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已经省政府批准,收储作为福州六中新校区地块。据了解,该地块合计征收(使用)仓山区盖山镇屿宅村等集体所有土地3.135公顷,使用仓山区境内国有交通运输用地0.1669公顷。
福州市民用建筑统建办公室申请的收储龙江综合楼地块同时获批,将征收仓山区城门镇龙江村集体所有土地0.2公顷。
另外,福州市2013年度第四十二批次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实施方案也已经省政府批准,将征收仓山区建新镇长埕村、横龙村共计6.1388公顷集体用地,作为普通商品住宅用地。
同时获批的还有仓山区建平村、联建村、建华经济管理区等土地3.0097公顷,作为社会保障房用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