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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3-04 15:52 桂田田 来源:北京青年报
我来说两句
李晓林带来两份提案摄影/本报记者 郁骁
“长期以来,土地一级开发都由国有房地产企业垄断经营,但在非国有房地产企业早已壮大起来的今天仍墨守成规,就不再具有合理性了。”近日,全国政协委员、北京林达国际投资集团董事长李晓林带来了他的两份提案,重点关注房地产市场投资开发和进一步削减非特殊行业资质门槛的问题提案。
土地一级开发应向社会资本开放
李晓林表示,“房地产市场投资开发的整个链条中,土地一级市场的开发整备处于上游环节,是整个开发建设的基础。但是土地一级开发与其他环节的投资开发在本质上是一致的,都是遵循效率优先的原则,因而应该引入充分竞争机制。非国有房地产或工程建筑类企业,在具有合法资质的大前提下,也应有平等的机会进入这一禁区。”
“长期以来,土地一级开发都由国有房地产企业垄断经营,尤其是以本地的国有房地产企业为主。在非国有房地产企业早已壮大起来的今天仍墨守成规,就不再具有合理性了。”李晓林认为,“目前,在北京以外的一些省市已有所改变,但北京却仍沿用着改革早期的章法行事,显然已经不合时宜,应该深化改革。”
李晓林建议在全国各地的房地产投资开发的土地一级市场开发中采用招拍挂的公平竞争机制,使土地一级开发市场在今后逐步做到公平和效率的统一。
进一步削减非特殊行业资质门槛
李晓林指出,改革初期规定物业服务和管理企业资质划分以物业建筑规模为标准,既不够科学,也过于刻板,更不适宜于发展带来的变化。
“最近有些从业多年的物业管理公司反映,由于所接管的物业建筑体量超过了原来规定的上限,例如超过了五万平米,就要对这家企业进行资质升级,譬如由三级升二级,包括从业人员的数量、执专业资格证书的专业人员的数量和等级等等,均要重新核审,而且办复周期很长,要起码三四个月以上,对企业的正常经营产生了不利影响,并且在短时间造成企业经营成本大幅增加。在这种情形之下,甚至倒逼一些企业弄虚作假花钱收买资质证书以滥竽充数,造成审批流于形式。”
李晓林说:“我建议对属于一般行业的物业管理和服务企业不再搞资质升级的前置管理,转而加强运行过程中的监管,一些积极的指导性规范也应具有柔性和弹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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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肖月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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