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税体系待完善
NBD:税收应如何改革?
施正文:我们最重要的问题不是税负过高,而是税负结构不合理。
税收要在财政支出方面加大对民生的投入,让收上来的税真正利于民生,这才是合理的税收制度。目前,我们结构调整主要问题是:第一,间接税过高,直接税过低。税制改革,最主要的是提高直接税的比重,尤其是房产税和财产税的比重,真正减轻企业负担,消除税收的逆向调节,促进收入分配的公平,这是大的方向。
第二,从税收体系来说,目前中央税和共享税过多,地方税的建设严重滞后,这是地方财政比较困难的根本性问题。未来地方税的主体税种主要是房产税和消费税。因此,一方面要加快房产税的立法改革,另一方面要加快消费税的改革。而且消费税的改革能够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具体而言,消费税可由中央税改成地方税,另外,让消费税中的税目大部分由生产环节征收转到零售环节征收,这对转变企业生产方式和政府定位有很大作用。另外,要加快资源税和环境税的改革。
NBD:目前我们正在进行“营改增”扩大试点,这对于税制改革有什么影响?
施正文:“营改增”本身是促进经济发展和产业转型的重要方向,另外,有些税收改革需要“营改增”来铺路,间接税要降,像增值税的改革不仅是要合并税率,还要降低税负的规模,为税制改革释放空间。
增值税的改革,要把营业税并进来,同时适度降低税赋的比重。因为“营改增”后,增值税的规模太大,会使得税收对分配收入起到逆向调节的作用。我们只有加大所得税、财产税的改革,才能扭转逆向调节,解决分配不公的问题。
NBD:在财政支出方面,具体有哪些议程和改革措施?
施正文:支出改革也是今年最迫切的内容。财政支出涉及中央与地方的财政体制,这需要加大民生的投入,加大对地方财力的保障力度。
另外,转移支付制度要加快建立,建立财权与事权相适应的制度,才能使地方政府的职能充分保障。转移支付涉及的是政府间的关系,需要制度性规划,通过立法来推进。
这还需要划分中央与地方的事权。“营改增”之后,地方的税收越来越少,现在的改革是要将分税制改革进行修改和完善。
记者微论
财税体制牵住改革“牛鼻子”
“营改增”、房产税、“跑部钱进”、个税、企业税负、“三公”经费、地方债、《预算法》……2014年全国“两会”议题的清单,涉及到财税改革的内容无疑占了很大的篇幅。
一直以来,财税改革领域的一举一动总能吸引诸多目光,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因为财税问题事关政府、企业,又关系着百姓的切身利益。财税的改革,也是经济领域改革的重要窗口。
今年“两会”,财税改革仍将是社会关注的焦点。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赋予了财税体制改革“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的特殊定位,并对深化财税体制改革进行了总体部署,列出了改革的清单:完善立法、明确事权、改革税制、稳定税负、透明预算、提高效率,建立现代财政制度,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等。
改革清单中的内容,有些正在推进,有些还停在纸面,还有些在前进中遇到问题。比如《预算法》修订已拖延多年,比如专项转移支付改革卡壳,以及地方政府事权与财权的匹配问题。
1994年分税制改革搭建了中央与地方财政分配关系的基本制度框架,但是省级以下分税制改革却出现迟滞,到了今天,更由于利益的固化和利益重新划分,财税改革阻力重重。
但无论涉及多少利益,改革不会停止,不仅因为涉及财税体制自身的改革需要稳步推进,同时作为新一轮经济体制改革的突破点,财税体制改革将成为其他改革的助推器,关系着深化改革中的一系列重大难题与协调配套问题。
比如财税改革涉及到社会公平。作为收入分配调节的重要工具,新一轮财税体制改革理应充分发挥调节收入分配的作用,再如解决地方债问题,市政债发行制度有望赋予地方更阳光规范的融资权,以实现地方自主财权和事权相匹配。
从目前财税改革来看,今年在滚动预算、环境税和资源税开征及防范地方债务风险方面会有所突破。财税改革的最终目的是要建立科学的财税体制,如《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所言,科学的财税体制是优化资源配置、维护市场统一、促进社会公平、实现国家长治久安的制度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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