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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租金5年暴涨6200元 “福州式出租”引发矛盾

house.fjsen.com        2014-02-26 09:19        来源:福州晚报        我来说两句

主持人:本报记者、二级婚姻家庭咨询师 刘栋宾

调解员:陈秀琴、郑陈慧

调解对象:李某(45岁,莆田人,肢残人员,店面租客)、吴某(53岁,女,福州人,房东)

《晚报调解室》自开办以来,接到多起反映房东与租客之间矛盾的案例,有说房东无理由随意涨价的,也有说租客搬走了,屋里东西损坏不赔的。在一家广告公司上班的陈艳租房7年来,亲身感受了福州出租房价格,套房单间从300元/月一路上涨到500元/月、700元/月、1000元/月,现在直奔1500元/月了。

房东与房客之间总有说不完的事,究竟房东有理还是房客有理?近日,《晚报调解室》调解了一起典型的“福州式出租”引发的矛盾,主角是一名残疾人和一名做会计的女房东。

房东:租客损坏财物

去年11月,鼓西派出所陆续接到吴某多次报案,称有人用油漆在她的店面门上写“吴某是无赖,欠钱不还,还我公道”等字眼。她的店面位于二环路象山隧道附近,有47平方米。吴某称,写字的是以前租她店面的租客李某。李某捏造事实,还毁坏了她的财物。

警方了解后,发现是吴某与李某之间因出租问题引起民事纠纷,建议他们协调解决或上法院起诉。李某在福州没有固定住所,电话也不接听,警方耗费很多时间都未找到人。后来,吴某换了新门,不料再次被李某写上油漆大字。

已经离开的租客为何要与吴某过不去?去年12月,事态越发严重,吴某多次报案,警方决定立案调查。

租客:房东狂涨租金

调解员陈秀琴协助民警找到了李某,李某到派出所接受询问。

李某说,2008年3月他承租了位于二环路象山隧道旁的一个47平方米店面,当时房东还不是吴某,租金是1800元/月,另加转让费1.8万元。后来,该店面被前房东卖给了吴某。2008年10月27日,李某与吴某新签订一年的合同,每月租金涨到2050元,押金5000元。2009年10月27日,李某又与吴某签了三年的合同,每月租金涨到3200元,押金仍是5000元。2012年10月27日,李某再与吴某续签一年合同,每月租金涨到了6800元,押金也涨到了1.4万元。

李某还说,店面在2011年进行一户一表改造时,吴某的丈夫向他借了3000元装水表,安装公司向吴某丈夫出具了收条,但对方没有给他写下借条,口头上称在退租还押金时一并归还。当时有3名证人在场。李某称,吴某夫妇一直未还钱,他每月仍按约定付房租,预交水电费给吴某。

去年10月8日,李某打电话给吴某,询问合同快到期了,关于续签、转让和租金的事。当时吴某告之月租金涨到8000元,每年还将上浮12%,如果李某不租了只能退租,不能转让。矛盾就此开始了。

李某退租要回了押金,但他称预交的800元水费、垫付的3000元水表安装费以及前房东遗留下来的空店转让费1.8万元,吴某不退还。李某当时报过5次警。

吴某告诉调解员,当时安装水表的钱已经付给李某了。李某坚称收据被吴某丈夫拿走了,但钱没给他。

调解员多次调解租客讨回3000元

经调解员协调,李某答应接受调解,但他要求带上哥哥一起参与。调解一开始,吴某就“查户口”,询问李某哥哥是谁,叫他立即离开,不允许参与。李某很生气,当场决定放弃调解。吴某迅速站起来,关上调解室大门,不允许李某离开。

这一次调解,到此结束。此后将近一个月李某都拒绝调解,其间还离开福州回莆田了。

店面自李某退租后,一直锁着,门上写着油漆大字。苦于出租不了,吴某才醒悟过来,叫调解员帮忙调解。后来,在鼓西派出所和鼓西司法所的帮助下,调解员通过李某以前的邻居才联系上他,劝说好几天他才同意再次接受调解。

李某说,吴某必须退还拖欠的3000元,同时赔偿1个月的经营损失。吴某均予以否定,坚称没有收据。恰好,在吴某报警做笔录当天,鼓西派出所民警意外发现吴某身上还有这张3000元的收条。

调解员说,出租房屋,约定俗成的规矩是产权范围内的设施安装、维修均由房东负责。如果是消耗品的损坏等,由租客负责。安装水表属于产权范围内的事,应由吴某出资。

吴某还是有些不服气,但关于收条的证据确凿,后经调解员劝说,她才答应付给李某3000元。

李某说,他是一名残疾人,开个小店维持生活很不容易,钱还讨不回来,所以写了油漆大字。此次讨回了3000元,他表示不再追究其他赔偿事宜。

版主手记:

别搬石头砸自己的脚

房东与租客,本来是一种契约式的合作关系。但不少人看错了,一些房东认为这是赚钱的好机会,一些租客认为是“人走茶凉”的事。

实际上,房东若能依法依约履行合同,按照市场来做事,处理好与租客的关系,就能避免很多矛盾。然而,有些房东只看到了租金,今天涨一次,明天再涨一次,致使矛盾慢慢产生。

在房东的紧逼之下,一些租客见招拆招,没合同就不交房租,退租时就破坏室内设施,或者在墙上乱涂乱画。

房东与租客,一方想多收租金,一方想少交租金,只要一方欲望稍强,过多地索取,就会打破这种平衡关系。谁是主动者,就会触发矛盾,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

如何才能避免或平衡已经不正常的租约关系?其实,双方都要依法办事,签订书面协议,将时间、租金、设施维护等内容约定下来,有了争议就按合同办事,问题自然能得到有效解决。(记者刘栋宾)

(福州晚报)

责任编辑:肖月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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