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面矛盾 尽快立法
不少专家指出,对于规模庞大的已建成项目,“一刀切”式的清理,显然是对历史的不尊重,也可能在社会转型期引发诸多问题。“躲避矛盾只会造成矛盾越来越多。”中国房地产学会副会长陈国强表示,对于存量小产权房应该尽快明确处理办法。
事实上,如此巨大的小产权房存量与主管部门对小产权房“拖延”“搁置”的处理方式不无关系。记者在国土资源部网站上查阅发现,近年来,相关负责人关于“小产权房清理工作方案目前已经初步完成”“针对小产权房的不同情况将出台清理政策”等表述源源不断,但都因不敢直面矛盾,没有下文。
“小产权房就像非法生育的孩子,已经出生了,总不能一下子掐死,但处理起来确实非常棘手。”中国综合开发研究院旅游与地产研究中心主任宋丁说,“如果‘大赦’,会导致社会对法制的不信任;如果强拆,既影响稳定又浪费社会资源。”
财经评论员马光远说,目前各地对小产权房采取了很多不错的探索办法,应鼓励各地根据自身情况因地制宜,分门别类解决问题,该补缴税费的补缴,该拆除的拆除。不能一味拖延,让小产权房问题逐渐成为“无解”的难题。
分析人士指出,小产权房矛盾累积的主要原因是我国“土地产权的双轨制”,这是中国独特的二元土地制度造成的历史遗留问题,需要通过改革寻求解决之道。杨保军表示,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对农村发展是个重大利好,但后续需完善财政、税收机制。
“村民们其实也希望能在政府的主导下,进行土地的开发建设获得更多收益。”北京市昌平区阳坊镇一位名叫安国梁的村主任说,村民们最担心的其实是国家政策不明确,造成农村建房的无序状态。
北京两高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董正伟律师指出,目前分类处理的方向得到多数认可,国家层面应据此尽快对农村集体土地等相关问题从立法上予以明确,出台微观层面的细则。否则,利益驱动依然会让各类开发主体争相涌入小产权房这一利益巨大的领域,进一步增加治理成本。(记者孔祥鑫 魏宗凯 陈俊)
解难题靠智慧
解决小产权房问题,最大难点在于化解大量的存量房。这是一个复杂的历史遗留问题,也是一个牵涉广泛的现实利益问题,同时又是绕不过去的一道坎。如果对存量小产权房没有一个明确的说法,那增量小产权房受此鼓励,必将呈现禁而不止、叫而难停的局面。
客观上说,小产权房的滋长有其历史因由。村集体通过建设小产权房,改善了村民生活条件,增加了村级收入;开发商通过逃避土地出让金等税费,降低了开发成本;而购房者则以较少的支出摆脱了高房价的困扰。
正因为如此,我国小产权房才呈现蔓延之势。全国工商联房地产商会发布的数据显示,1995年至2010年,全国小产权房竣工建筑面积累计达到7.6亿平方米,其中“十一五”时期小产权房竣工规模就达2.83亿平方米。
但这始终是一个庞大的“灰色存在”。由于长期处于监管之外,它们往往不符合城市发展规划,存在众多的安全隐患,而且大量占用良田,威胁18亿亩耕地红线。当然最根本的是,毕竟不合法。放任发展的结果,必定是养痈遗患。
现在,问题到了不得不解决的时候。如果小产权房的存在等同于合法化,不仅助长其蔓延之势,而且使违法者得利、守法者吃亏,法律的公信力和尊严遭受亵渎。随着土地制度改革的推进,村集体、村民等各方有望通过规范渠道获取土地增值收益,这将为问题的解决打下基础。
当然,化解存量小产权房并不容易。一是部分小产权房历史久远,一些细节恐怕已难以理清;二是情况复杂,不能搞“一刀切”,需要分类制定合情合理合法的不同措施;三是牵涉广泛,利益复杂,稍有不慎容易激化矛盾引发冲突。
以上种种难题是对各级政府执政智慧的严峻考验。
然而,“再深的水我们也得趟”,小产权房问题不能长期无解。
解决小产权房问题,化解存量是关键。只有明确了存量的处理政策,才能从根源上堵住增量,否则小产权房开发和投资群体“生米煮成熟饭”的侥幸心理永远不会消失;只有尽快形成存量处置和增量处置并举的配套政策,小产权房持续不止的乱象才能得到根本控制。(记者白丽萍)
(半月谈)
原标题:多地清理拆除小产权房 超半数受访者仍考虑购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