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月11日,来自国土资源部的信息称,为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国土部门将协调有关部门建立部际联席会议制度,加快组建不动产登记局。
国家行政学院教授汪玉凯告诉记者,未来国土部将承担起不动产信息登记制度的牵头角色,而散落在其他部委的一些登记职责可能将划归至国土部,部际联席会议制度则可以协调地方具体工作的一些内容。
部际联席会议由国土部牵头/
国土资源部副部长徐德明在1月11日举行的2014年全国国土资源工作会上说,不动产统一登记是国土资源管理的一项新职能,具体内容将包括统一登记机构、统一登记依据、统一登记簿证、统一登记信息平台等。
2013年11月的一次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整合不动产登记职责、建立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是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的重要内容。
会议提出由国土资源部负责指导监督全国土地、房屋、草原、林地、海域等不动产统一登记职责,基本做到登记机构、登记簿册、登记依据和信息平台“四统一”。
河北某市国土部门人士告诉记者,在地方,住建部门负责房屋所有权登记,国土部门负责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农业部门则承担着耕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的工作,林业部门主导林地登记。
他说,国土部未牵头前,在实际工作中,有可能会出现不同部门各自为战,一个村甚至一户人家要面临多个部门的勘察,而且有可能出现数据重叠等问题。
“不动产登记局成立后将承担起统一不动产登记信息和机构等职责,设在国土部。”汪玉凯说,这意味政府机构职能的重新划分,而耕地、林地等登记职责和办事人员可能会直接划归至国土部门。
不过,上述河北国土部门人士也指出,目前不动产登记局是否成立,以什么样的形式成立,甚至地方需不需要成立要等具体文件通知,因为可能性较多,所以不好揣测。
此外,徐德明表示,不动产统一登记具体工作主要在地方,市、县一级要将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纳入地方政府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工作重点,做好省、市、县的职责整合和机构设置工作。
据了解,目前北京、上海、天津、重庆、广东等地,国土和房管的职能由一个部门统一负责,但很多地方是分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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