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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1-08 09:45 来源:中华工商时报
我来说两句
显然,解决中国式小产权房,不能靠运动,确实要考验相关部门的智慧。我们期待最终达到既尊重法律,又尊重历史,同时照顾到现实的顶层政策出台。
近日,在国土部、住建部的联合部署下,多省市正在开展“小产权房”的密集查处工作。这是对此前“小产权房有望转正”传言更为明确的回应。专家认为,尽管“小产权房”因为价格低廉而拥有大量的购买群体是基本事实,但是其在建和销售行为是国土资源、住建部门明令禁止的违法违规行为,当前多省市的密集清查行动,则进一步显示出主管部门对在建、在售项目的“零容忍”态度。
我国实行二元制的土地制度,城镇土地属国有,农村土地属集体所有,按国家法律,商品房只能建设在国有用地上,而农村土地只有经过征地环节才能转变为国有用地。在国有用地上,依据规划和土地用途管制开发的商品房,才能颁发国家法律认可的产权证;而所有集体用地上建的房屋,只有小产权证,不能卖给非本集体的农民,更不能卖给城市居民;否则,不受法律保护。
然而,全国“小产权房”的规模非常大。据有关调研数据显示,从1995年到2010年,全国“小产权房”建筑面积累计超过7.6亿平方米,相当于同期城镇住宅竣工面积总量的8%。“十一五”期间“小产权房”竣工规模2.83亿平方米,比“十五”期间增长17.8%。其中,北京、太原、成都、深圳“小产权房”占当地住宅市场份额均超过两成,房价仅为同地段商品房的25%-60%。
既然违法,为何生命力如此顽强?从需求端分析,近十年很多城市商品房价格持续高涨,相当部分群体买不起,于是有人退而求便宜的“小产权房”(免交土地出让金、税费、建筑质量要求低);从供应端分析,即便建好后的售价远低于类似地段的商品房,也仍有丰厚利润,所以村官、开发商联手操作,不亦乐乎。
对于如此大面积的违法行为,作为监管部门,国土部近些年来没少发文件、下通知,三令五申要求清理整顿“小产权房”,但效果并不明显。而这次行动的架式,似乎不同:国土资源部把集中开展违法建设、销售“小产权房”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列入了“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对监管不力、失职渎职的,要严厉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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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肖月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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