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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2-31 15:39 来源:
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东南网-海峡都市报12月31日讯 本以为到了交房日期,就可以办理交房手续,但许多业主却没料到,开发商还设了一道坎:要想交房,必须先交数万元钱。
近日,福州五四北附近一大型楼盘建发领第下发了交房通知书,通知业主在20日到30日之间交房,但业主赴现场交房时,却吃了闭门羹,原因是,开发商要求业主先把契税、房屋公共维修基金等费用交齐,否则不能交房。
业主提出疑问,契税与房屋公共维修基金,都是办理产权证的时候才需要缴纳,而根据规定,产权证须交房至少3个月后才能办理,开发商没有权力硬性要求业主提前缴纳。福州市房管部门证实,该公司尚未开设公共维修基金账户,即使收取了这笔费用,也是开发商自己占用。
业主“开发商不讲理提前占用资金”
近日,福州建发领第正值交房时间,但许多业主并没有去办理交房手续,原因是开发商设置的交房条件让业主不满。
26日,该楼盘3号楼业主薛先生告诉记者,根据交房通知书的规定,办理交房手续时,要先缴清多项费用,包括房屋公共维修基金、契税、整年物业费等,薛先生所购房屋只有70多平方米,但也要缴纳3万多元。
“开发商根本就不讲理。”2号楼业主朱小姐表示,开发商不能强制业主缴纳契税和维修基金作为交房的条件。如果按照开发商的要求,朱女士要提早缴纳5.5万元,“开发商强制业主提早缴费,无异于强行占有业主资金”。
调查合同补充条款:不缴费就不能交房
昨日下午,记者从多位业主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看到,补充条款中,涉及关于契税、公共维修基金的缴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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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肖月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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