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闽清县人民政府批准,闽清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 挂牌 方式出让 1(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在本县辖区内有欠缴土地出让价款的及曾有放弃竞得标的造成违约的单位和个人不得参加竞买。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13年12月30日 至 2014年01月10日 到 闽清县国土资源局四楼地产中心 获取 挂牌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13年12月30日 至 2014年01月10日 到闽清县国土资源局四楼地产中心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4年01月10日16时0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14年01月10日17时0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 在 闽清县国土资源局四楼 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2013-22 号地块:2013年12月31日08时00分 至 2014年01月14日16时00分 ;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二)该地块应与原铁合金厂已出让地块统一开发建设,竞得人应严格按照县规管办《关于闽清县梅城镇后村岩原邮电新村地块的规划意见函》梅规[2013]35号及县住建局《关于原县铁合金厂地块出让的规划意见函》(梅建[2012]375号)确定的规划经济技术指标及设计要求等进行建设,同时,竞得者应负责建设邻邮电新村小区一侧的驳岸、围墙。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闽清县梅城镇台山路108号国土局四楼地产中心 联 系 人:吴先生 陈先生 联系电话:0591-62300696 开户单位:闽清县国土资源局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闽清县支行 银行帐号:13185101040000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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