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竞买人应符合以下条件:
1、竞买申请人为注册资金10亿元以上(含10亿元)的境内上市公司或其全资子公司,具备房地产开发一级资质。 竞买人或其下属公司应具有物业管理一级资质。竞买人应单独申请;
2、竞买申请人或其全资子公司应在国内开发建设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商业综合体项目,且两个项目必须各包含一个规模不小于十万平方米、不可分割销售的集中商业综合体(以与当地国土部门签订国有土地出让合同为准);
3、竞买申请人应提供上述宗地与葛岭镇西片区相衔接的不少于1万平方米建筑面积主题商业街设计方案,经县住建局、旅游局审查通过并出具意见函后方可提出竞买申请。同时承诺引进世界知名酒店品牌半岛、四季、丽思卡尔顿、宝格丽、安缦、悦榕、吉合睦(GHM安麓)凯宾斯基、都喜、AUTOGRAPH COLLECTION(万豪)之一,提供本项目酒店的运营管理合作意向书,作为申请报名材料之一。竞得人应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缴纳首期出让价款时,一并缴交酒店项目履约保证金1000万元。在酒店建成开业后,若未引进承诺上述酒店品牌之一,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13年12月16日 至 2014年01月07日 到 永泰县国土资源局办公大楼一层 获取 挂牌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13年12月23日 至 2014年01月07日 到 永泰县土地矿产交易中心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4年01月07日16时3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14年01月07日17时0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 在 永泰县国土资源局一层土地矿产交易中心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樟[2013]挂21号 号地块:2013年12月26日08时00分 至 2014年01月09日17时00分 ;
樟[2013]挂22号 号地块:2013年12月26日08时00分 至 2014年01月09日17时00分 ;
樟[2013]挂23号 号地块:2013年12月26日08时00分 至 2014年01月09日17时00分 ;
樟[2013]挂24号 号地块:2013年12月26日08时00分 至 2014年01月09日17时00分 ;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1、本次各宗地挂牌出让不接受电话、传真、邮寄及口头竞买申请。
2、各宗地出让价款包括宗地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征地报批、耕地占用税、杆线迁移等前期开发费用,以及上级规定应提取的各项基金(国有土地收益金、工业用地成本调节金、农业土地开发金等)和土地出让业务费等政府其它土地收益。不含土地出让契税、出让佣金,不包括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绿化费等建设主管部门的审批、审核费用和消防、人防、环保等其他部门规费以及建设过程中发生的各项费税。
出让宗地均为现状土地。约定限期内交付土地标准为:征地手续完整,地上建筑物、构筑物、坟墓、杆线等已拆除或迁移。场地土石方平整等前期开发由竞得人自行开展并承担相关费用。
3、本次出让各宗地竞得人应在签订合同之日起30日内支付宗地价款的50%,6个月内再支付宗地价款的30%,其余的20%在12个月内付清。全额缴清土地价款之日起15日内申请交地。
4、出让宗地应当在出让合同中约定土地交付之日起6个月内开工建设(以县住建局核发的施工许可证为准),自开工之日起二年内竣工。
5、本次公开出让宗地不设定保留价。
6、本次公开出让宗地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公开出让文件。本次公告与出让文件内容不一致的,以公开出让文件为准。
7、银行帐户:
(1)开户单位:永泰县土地矿产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泰支行 帐 号: 4117 6115 1106
(2)开户单位:永泰县土地矿产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福建海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泰支行 帐 号: 1000 4278 8980 0100 01
(3)开户单位:永泰县土地矿产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 中国工商银行永泰县支行 帐 号: 1402 0801 2900 8888 805
(4)开户单位:永泰县土地矿产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泰支行 帐 号: 3500 1617 0070 5250 3170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永泰县樟城镇县府路155号 联 系 人:陈挺耕 张杰 联系电话:0591-24857851 开户单位: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永泰县国土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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