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赶快把车位买上吧!
停车位也一起预售了?
记者 王绍亮 彭菲
厦门网-厦门晚报讯连日来,本报关于停车位的报道引起读者关注,特别是“小区业主是否应优先拥有停车位”引发热议。记者昨日从市国土房产局获悉,《厦门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今天结束,修订草案中明确要求商品房预售方案应包括车位(库)出售或出租方案,或许能从源头上解决停车位出售或出租中存在的问题。
昨天下午,市国土房产局一名工作人员说,《厦门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修订)已经列入今年立法计划项目,根据修订草案规定,今后,开发商在预售商品房时,车位(库)的配比情况、转让方式等信息都要体现出来,并告知购房者。如果在商品房开盘时,车位(库)达到了预售条件,那么价格也应当告知购房者,供其参考。
“现行的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从2002年1月1日起开始施行,并未对车位(库)提出要求,有的开发商是先卖房子,等到业主入住后再卖车位,价格自然就高了很多。有的开发商在开盘时对停车位信息介绍很少,甚至把信息公示在最不起眼的位置,似乎想藏起来不让业主看到。”这名工作人员说,修订草案中新增“停车位信息公示”这一条,就是尽可能地避免开发商捂停车位,变相涨价。
“因为商品房可以按栋批复预售,可是停车位往往是一大片连在一起,在住房达到预售条件时,停车位可能还不能具备预售条件。”这名工作人员说,修订草案要求开发商在提交商品房预售申请时,就要在预售方案里应当包括停车位(库)的配比情况、转让方式等信息,让购房者在买房时对此有充分的知情权。这样,当商品房预售时,如果这个楼盘的停车位贵了,人们还可以去考虑买其他的楼盘;要是先买了房子,就没什么挑选的余地了。
观点
新建小区停车位,应强制先供业主使用
针对这一新政,市人大常委、民盟厦门市委副主委朱奖怀认为,很有必要。
他说,目前小区停车难问题主要是因为供需矛盾突出,车多车位少,所以,新建的小区更应当优先满足业主的停车需求,开发商不应该卖给别人。
“最早摩尔莲花停车位全部被一个人买走,其中有一部分车位还是租给人家收藏名车。”朱奖怀说,你把人家小区的停车位都买走了,或者让别人来停放,那么本小区的车该停到哪里去?老小区的配建不足,新小区的停车位又没法发挥应有作用,小区停车难问题就无法解决。
朱奖怀说,《厦门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修订草案)》应对停车位(库)出售或出租方案有更为详细的规定,要有强制性的措施来保证。
朱奖怀建议,比如新小区按照1:1配建停车位,那么就要对购买车位设定条件,一户只能买一个,非小区住户不能买。卖不完的车位就出租,优先保证业主的停车需求;如果开发商把停车位卖给别人,那么就违背了停车位是小区配建的精神。
记者 王绍亮 彭菲
案例
物业收停车费
不能收得不明不白
未来海岸
没经业主大会同意
她坚决不交
家住未来海岸的杨凡在工作之余热心为小区业主维权,甚至还帮邻居打官司。说起小区停车费一事,杨凡直言不讳:“我的车子天天进出小区,但我就是不交停车费,这钱不能交得不明不白。”
杨凡向记者解释,根据物权法第74条第3款,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而且根据《厦门市机动车停车场管理办法》,住宅区停车场的经营管理,由建设单位、业主委员会按照业主大会的决定与物业管理单位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住宅区内权属属业主共有的停车场,其收益归住宅区全体业主所有,其中收益的百分之七十缴入专项维修资金。
“小区内划停车位停车这无可厚非,但这属于小区的公共区域,是业主们共有的。当然,因为车位需要管理、养护,在通过业主大会同意授权、制定标准的前提下,物业可以收取停车费,用于支付管理、养护的成本,其中也可以支付一部分给物业作为服务费,这些都合理。收上来的钱是属于业主的,怎么用应该由业主来支配,收支情况是公开的。”杨凡说,当她要求物业出示授权委托收费的证明时,物业拿不出来,因此杨凡坚决不交停车费。
昨日,记者联系了未来海岸小区的物业管理处,工作人员向记者解释,现在小区路面停车位每月收费150元,没有固定车位,先到先得。当记者问,是否经过小区业主授权了?工作人员坦承没有,原因是小区业主大会迟迟没能召开,而随着小区车辆越来越多,物业对管理车位的成本也提高,收上来的150元,有50元归物业用于补贴,剩下的100元还是归业主的,用于小区的各项维护维修,收支情况每半年会公示一次。
对此,杨凡说,希望小区的业主大会能够成立,维护好业主们的权益。
牡丹园
停车费被物业占用
小区业主集体追讨
近日,厦门牡丹园小区的业主展开维权行动,要从物业手中追讨停车费。据业主们说,牡丹园新设的十多个停车位,6年来有十多万元的停车费,这些钱全被物业占用了。不过,物业则回应说,虽然新选出的第五届业委会有不同看法,但新设车位的停车费,是以前的业委会主任同意交给物业收的。
牡丹园的业主质疑,停车的地方是全体业主所有的公共地带,怎么收益却是管理处拿走呢?还有业主指出,这些停车费的支出存在许多疑点,新增车位的停车费,一直没有上交业委会。
对此,物业公司杨主任回应,第二届和第三届业委会都同意将这些新增停车位的收费交给物业支配,而且有书面签字的,还有会议纪要为证。这些停车费主要用于补贴物业员工,给大家发奖金,另外还有一部分作为活动经费。
“这些停车费是属于全体业主的,物业无权支配。”牡丹园第五届业委会童主任表示,业委会将采取维权行动,为业主追回被物业占用的停车费。等到追回后,业委会将再研究如何使用这笔钱,让小区广大业主受益。
据了解,类似案件在厦较少,不过从外地的情况看,在没经过业委会同意的情况下,物业不应该把停车费占为己有。根据中国法院网11月6日报道,北京一家物业公司在小区空旷场地上修建收费停车位,业主委员会诉至法院主张停车费属全体业主共有。最后,法院判决物业返还业委会停车费15万元。
支招
不一定要把车停到家门口
小区车位应该优先卖给本小区业主。
近几年,小区停车难、乱停车现象越来越明显,成为不容忽视的社会问题。记者从民盟厦门市委了解到,他们曾在市“两会”上提交提案,破解停车难问题。
昨天下午,市人大常委、民盟厦门市委副主委朱奖怀介绍其中几个想法。
挪作他用的停车位
应当恢复停车功能
现在有相当一部分小区,停车位本身就配建不足,却有一些车库改变成其他用途。据不完全统计,岛内约有5%的独立车库位、地下车位被改变使用功能。
建议小区业主可以到规划部门咨询自己小区到底配建多少停车位,如有发现改变用途的情况,及时向城管部门举报,督促其依法恢复停车功能。
另外,建议向深圳、杭州、上海等地学习,建造占地少、造价低、环境影响小的自动化立体停车库,既可以解决占用土地问题,又达到增加停车位的目的。
利用小区外围道路
多划夜间临时停车位
小区停车位资源紧张,不够用的话,在满足消防通道、安全施救的前提下,应该按照公安交警部门的标准,划定一定停车位。
当然,依照这个要求划出来的车位可能会少一些。这时,可以考虑在小区外围道路划定夜间临时停车位,比如白天禁止停放车辆,到了夜间(19:00—7:00)可免费停放,满足小区业主停车需求。
整合优化资源
利用单位停车场错时停放
根据社区内的实际情况,利用昼夜时间差提高停车场的利用率,如利用社区内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停车场在夜间有偿向居民开放,提高车位的利用率。
同时,可以把大多数老社区内的一排排影响绿化、利用率不高的储物小房,改建成停车位;盘活社区内的学校、广场等建地下停车库等。
大力发展公共交通
加大违法停车处罚力度
增加停车位,建立停车库,固然可以解决当前停车难的现状,但想要从长远和根本上解决问题,根本之策是大力发展公共交通,使一部分可买可不买车的人选择公交出行。
因此建议政府彻底实施公交优先战略,大力发展公共交通、早日实现公交出行便利快捷、公交票价经济实惠;同时,加大处罚力度,尤其是违法乱停的要严格执法,提高违法成本,以缓解机动车增长过快。
文/记者 王绍亮 彭菲 图/刘东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