样本关键词:
集体经济与小产权房
时间圈定在2004年。这一年对深圳万丰村来说,是一个前后命运泾渭分明的节点。
万丰村曾经是农村股份制改革和工业化厂租经济的先行者,以“南国第一村”闻名遐迩。然而最近十年,这个村庄的命运与前二十年迥异。一方面经营上对外投资的屡屡失利,一方面股份公司管理混乱无序。村集体收益江河日下。到2004年时,万丰村内部厂租经济收益低迷,外部债务缠身,内外交困让这个曾经辉煌的村子濒临崩溃。
同样在2004年,房地产市场在全国范围内开始趋热,万丰村也适时切换至“小产权房”模式。但“小产权房”在给村官和合作开发者带来快速暴利的同时,却未必给万丰村集体带来等量齐观的收益。
小产权房拯救了万丰村,但也成为此后村民与村委矛盾的爆发点。本身就游走在法律的边缘地带,加之土地贱卖和收益分配的悬殊,最终村委下台、政府介入,但既往矛盾仍未解决,后续发展仍不明朗。
从全局看,2004年是珠三角传统的工业发展模式切入地产开发模式的节点。此时伴随着集体土地的多样化处理,增值空间巨大,但流转过程充满了灰色地带。在产权不明的状况下,上位法规和监管缺位,城市中博弈定输赢,掀起一场土地瓜分盛宴,乱象频生,有人欢喜有人忧。
对深圳来说,这一年曾掀起“全面城市化”的高潮。农民身份自此消失,但十年过去,已没有农民的深圳仍然处于城市与农村博弈的过程之中。
析因
土地“半城市化”留下小产权空间
2004年不只是万丰村的转折点,也是整个深圳城市化的一个关口。
在2003年底,深圳提出,用当年四季度到2004年全年的时间,对深圳进行“第二次城市化”,将当时宝安、龙岗两区的“深圳最后的27万农民”全部洗脚上田,完成从“村里人”到“城里人”的身份转换。让深圳成为我国第一个告别农村的城市。
之所以说是“二次城市化”,是因为1992年,深圳已经有过一次“城市化”,但当时考虑到历史原因、基层稳定以及发展的需要,特区外仍保留了镇的建制,没有真正实现城市化。
2004年,深圳市出台《深圳市宝安龙岗两区城市化土地管理办法》,要求按照“工商用地指标100平方米/人、居住用地100平方米/户、公共设施用地200平方米/户”的标准,给村集体划定非农建设用地,共为46.72平方公里。在此之外的建设用地,按理说应该属于政府了,但实际不然。目前深圳近400平方公里的土地掌握在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手中。也即当年政府没能从原住民手中将土地国有化。
对深圳集体经济颇有研究的一位街道办工作人员房先生(化名)介绍,深圳自上个世纪80年代以来的30年间一直针对村集体土地制定政策,但到90年代时,政策就基本失效了,因为发展需求超出其限定时,村民甚至村委自身会采取违章建房的方式自寻出路。2004年的“全面城市化”,是他认为最详细的政策安排,也试图理清各方边界。包括村集体、原居民个人可保留的土地和建筑面积。但因政府补偿不到位或村集体的抵触,这一计划的实际推进遭遇很多阻力,后续基本名存实亡。判断依据是对集体土地“产权未明确,管理无效果”。
目前深圳官方对村集体手中近400平方公里面积上的房屋大部分定义为“历史遗留问题违法建筑”。大量处于模糊地带的土地,政府既不认为它们是合法的集体土地(尽管事实上是村集体掌控),也没有给予国有土地的身份。
这种现状,已成为同时制约深圳原农村和深圳市发展的瓶颈问题。对村集体来说,土地房产无法入市流通;对市政府来说,已经无地可用,但这些“小产权违建”既拆除不了,又无法按合法价格支付更新改造的高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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