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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税推出后将会降低房价 并抑制“炒房者”

house.fjsen.com        2013-11-18 09:43        来源:中国经济网        我来说两句

“比如稿费和工资,实际上都是劳动所得,可以考虑合起来进行征收。”叶青指出,“综合”即把同类性质的项目进行合并,其他的比如资本类的项目则可以考虑分类。“将分类与综合相结合,就会减轻个人税收负担。”首都经济贸易大学财政系税收教研室主任副教授刘颖则认为,在具体方案出台之前,无法笼统地判断纳税人未来的个税负担是会提高或者降低。因为,对于哪些收入需要综合,哪些收入需要分类,业界还存在观点的分歧。他的观点是,经常性收入可考虑采用累进税率综合征税;偶然性收入可考虑仍然分类征税。经常性收入,包括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个人独资合伙企业经营所得等。偶然性收入包括利息股息红利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偶然中奖所得等。

但从公平性的大趋势角度判断,个税制度应在调节收入分配、缩小贫富悬殊上发挥更大的作用。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应该给予低收入人群更多优惠,而增加高收入人群的税收负担。另外,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对税务机关的征收管理水平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要求税务机关能够掌握纳税人多渠道的个人收入情况。从目前来看,无论是税务机关的管理能力,还是纳税人的纳税意识,都有待提高,所以他认为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度的建立,也将是个逐步推进的过程,绝不会一蹴而就。综合法制晚报、北京晚报等。

专家谈房产税

全会的提法意味着对整体房地产税收体系的调整。对于房地产税的立法和改革可能涉及到一揽子的增减调节,而不仅仅是房产税一项。”

—中国房地产及住宅研究会副会长顾云昌

“目前我国个人所得税实行分类征收,导致工薪阶层成为缴税的主体,资本所得税负轻于劳动所得税负的问题突出,税收的调节作用未能充分发挥,不利于社会和谐和稳定发展。逐步建立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应该是实行个人经常性所得、劳动所得定期预交、年终加总汇算多退少补、按照总收入缴税的征收模式。”

—中山大学税收与理财研究中心主任杨卫华教授

“房地产税要真正发挥调节作用,必须先完善立法。不仅房地产税如此,其他税种如增值税等税种也是如此。目前,在我国18个税种中,仅3个税种是通过人大立法,其他都是国务院暂行条例,这不符合税收法定原则。”

—武汉大学税法研究中心主任熊伟

责任编辑:肖月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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