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索工业用地出让弹性年期和租赁制,探索存量工业用地退出机制”,被国土部列为2013年重点任务之一,并在北京部分地区试点落地。
不久前,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发布《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加强工业用地管理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的实施意见》(下称《意见》),其中指出,将改变园区内工业用地的供应方式,由按最高出让年限50年出让转变为缩短年限出让、代建厂房及实行直接租赁试点三种方式。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的相关负责人向记者介绍,经济技术开发区作为国家级开发区,在土地集约利用的经验和探索以及多次和国土部相关人士沟通,并获得肯定。
“后续开发区将按照土地集约的要求。”上述管委会相关负责人表示,研究建立土地出让弹性年期制、建立工业项目土地出让合同验收制度、研究实施工业项目土地登记分段管理制度、加强低效及烂尾项目盘活工作、集体建设用地流转等一系列促进园区土地集约利用。
浙江大学土地管理系教授杨遴杰表示,该试点的探索,意味着未来工业用地出让模式将从过去以招拍挂为主的“价高者得”单一目标向多样化出让方式转变,有望铺开。
缺地困境
缺地,正在成为各地产业园区面临的共同烦恼,北京亦庄经济开发区尤其如此。
北京市经济开发区是北京市唯一的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也是高技术制造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聚集区。
不过,2013年上半年,开发区新批企业同比增长仅为1.8%,新批三资企业个数则比去年下降28%。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的一位负责人在电话里向本报记者介绍,随着园区规模的不断发展,企业进驻开发区的意愿很大,然而,园区缺没有更多的土地来安置新来的企业。
北京经开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总裁周世义介绍,前期的出让量太大,导致现在开发区面临无地可用的局面,只能在集约和存量上想办法。
上述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相关负责人表示,凡申请入区的项目均要经过准入、投资效益、市场潜力及附加值等三方面评价,并对资源消耗标准实行一票否决制。在挂牌出让工业用地时,还要明确约定拟建项目的产业类型及项目应达到的投资额、年产值和年纳税额等经济指标,若用地单位建成投产时未能达到约定的指标,则需支付相应比例的地价款作为违约金。
除了提高企业的准入门槛,加强低效及烂尾项目盘活工作也是开发区节约集约用地的一大选择。
在经济开发区面临缺地困境时,园区内亦有多个入驻企业用地存在二次利用的空间,甚至停工荒废。
“由于工业用地在制度设定上缺乏一个完善的退出机制,一些企业在倒闭停产之后土地一直闲置,或者有些企业在看到做实业利润低之后主动让企业停产,坐等土地升值收益。”联东集团营销策划副总经理朱振波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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