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批准,闽侯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2(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中国境内外具有房地产开发资质的上市公司或上市公司全资及控股的房地产企业(有不良信用记录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方可报名竞买。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3年11月08日至2013年12月04日到闽侯县国土资源局四楼打印室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3年11月08日至2013年12月04日到闽侯县国土资源局土地矿产交易中心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3年12月04日16时00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3年12月04日16时3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在闽侯县政府会议中心一楼第一会议室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宗地2013挂23号号地块:2013年11月22日08时00分至2013年12月05日09时30分;
宗地2013挂24号号地块:2013年11月22日08时00分至2013年12月05日09时30分;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二)、竞买申请人应在2013年11月8日至2013年12月4日下午16:00前的正常工作时间,提交竞买申请表、竞买保证金缴款凭证、法人单位有效证明文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等)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竞买人廉洁自律承诺书等挂牌出让文件要求的相关材料,委托他人办理的还应提供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向闽侯县国土资源局提出竞买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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