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关“小产权房”或可转正的传闻触动各方神经。传闻来自于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近期首次向社会公开的一份被称为“383”的改革方案,方案提出,允许农村集体土地与国有土地平等进入非农用地市场,收缩政府征地范围;对已经形成的“小产权房”按照不同情况补缴一定数量的土地出让收入,有条件转正。
此方案一出,立即引发各方热议,其中讨论最热烈的话题为:这是否意味着“小产权房”有望转正?深圳各方对此也给予了高度关注,记者近日在调查中发现,虽然仍是传闻,但市场早已暗流涌动:“小产权房”的销售方又找了最好的推销借口;而犹豫不决的购买者面对“有盼头”的诱惑,也开始变得躁动。有关专家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普遍对“转正”一说持否定态度,认为“小产权房”转正纯属空谈。
“小产权房”转正传闻搅动市场
根据地产中介提供的线索,记者昨日前往龙华民治和龙岗坂田等几处“小产权房”销售点暗访发现,无论是销售方还是购买方,目前的心态都称得上“异常兴奋”。
在龙华民治水尾村一家地产中介,销售代理曾先生热情地向记者推介起旁边在售的一处“小产权房”。他告诉记者,这几天找他询问“小产权房”的客户很多,关心的就是“小产权房”转正的问题,“虽然目前‘小产权房’的确权没有明确说法,但现在国家已经在做此方面的工作,市场也都在热议转正问题,现在买了,说不定将来就可以转成合法的。”曾先生不停地向咨询者传达类似观点。
记者调查发现,多数代理销售方都是通过这样的说法游说犹豫不决的购买者。在坂田,销售代理林先生直接带记者看了一处统建楼。他告诉记者,统建楼是由村委集资建设的房产,属于“小产权房”的一种,目前二期仅剩100多套尾房,购买者多数为投资客,推介的理由是“风险不大”。
对于“小产权房”转正话题,很多置业者的确表现出极大的兴趣。已经购买了“小产权房”的业主觉得有了盼头;而准备购买的置业者则把这视作一个好的投资机会。
深圳不存在“小产权房”说法
事实上,深圳关于“小产权房”能否转正的话题讨论已久,对此,市规划国土委给出的明确说法是:“小产权房”属于违法建筑的一种,它是指建在农村集体土地上、未经批准的、以违法商品房开发为目的的违法建筑。深圳经过1992年、2004年两次农村城市化改造,全市原农业户口人员已全部转为城市居民,农村集体土地已转为国有。因此,我市农村城市化历史遗留违法建筑不属于“小产权房”。
对“小产权房”转正的传闻,多位专家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在国家没有明确政策出台的情况下,转正一说皆属空谈。
市查违办有关人士表示,对符合处理政策的历史遗留存量建筑,我们将根据《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农村城市化历史遗留违法建筑的处理决定》及配套文件,尊重历史、实事求是,分级分类,逐步解决。
市房地产研究中心主任王锋认为,深圳此前对部分违法建筑确权发房产证,是针对本地农民,没有涉及到出售给外来人口的统建楼或集资房,这些房子各种手续都没有,违法性质较严重,“小产权房”在短期内不可能转正。要解决也要先解决村委集资建房的违法问题,然后才是购买环节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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