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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9-28 10:04:34 来源:北京日报 责任编辑:肖月青
我来说两句
自国务院发布《关于加快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以来,“以房养老”的话题受到持续关注。这个略显生疏的事物将如何运行,会取得什么效果,许多人疑虑重重。
随着我国加快步入老龄化社会,养老已经成为躲不开、绕不过的难题。充分满足人们的养老需求,探索更多样的养老模式,势在必行。所谓“以房养老”,本质上提供的是一种金融服务,是一种市场行为,有别于政府主导和提供的养老保障。
通过引入社会力量,盘活已有资源,让人们在基本养老之外多一种选择,满足一些人个性化、改善性需求,“以房养老”不失为有益探索。
不过,想法虽好,行之却难,最关键的是必须得有一个成熟稳定的制度设计。对于“以房养老”,老百姓还看不清,顾虑很多。首先在感情上就难以接受,在大多数国人头脑中,“靠儿不靠房”、“但留方寸地,留与子孙耕”观念根深蒂固。如何做好制度设计与传统社会习惯的平衡,这一点很重要。往大了说,要能规避子女赡养和以房养老的现实冲突,保障老人基本养老与改善性养老的平衡;往小了说,如何给予老人后代赎买房屋优先选择权、解决房产到期后期处置等等,这些都需要加以考虑。
目前来看,人们的顾虑还有很大一部分来自于对这种模式可靠性的怀疑。“用房子换养老,靠谱吗?”,“房价节节攀升,把房子抵押给银行会吃亏吗?”,“以房养老会冲击基本养老吗?”,这些声音并非毫无道理。能不能从制度层面打消人们对政府推卸责任的疑虑,缓解人们对个人资产缩水、财产被变相掠夺的担忧,直接关乎“以房养老”的运行效果。说白了,只有让老百姓看到实实在在的好处和可靠可观的预期,接受起来才会更放心、更积极。
“以房养老”是市场选择,但在制度规划、市场行为规范、加强监管等方面,则是政府职能部门不可推卸的责任。制度设计应该成熟可靠,市场执行不能乱来,如果最后走了样,成了掠夺居民财富、坑害群众利益的事,只会民怨沸腾、得不偿失。现在看来,从房产评估,到寿命预估,再到纠纷仲裁、风险分担等等,都需加以严格而细致的调查研究、讨论验证,让制度具体可行、过关过硬,尽可能地堵住各种漏洞,防范各种风险。而在后续的操作执行过程中,同样必须看紧看住了,不能让歪嘴和尚念歪了经。
“银发浪潮”汹涌而来,养老服务将是一个长期任务,也是一个系统工程。推动养老服务多样化,“以房养老”只是其中一种尝试。怎么样让“老有所养”更好地实现,针对不同方面和层面的养老需求,可以多一些不同的探索。当然,这些都应建立在政府不断提高和完善“托底保基本”的基础上。必须谨记,保障大多数人最基本的养老需求始终是不能放松的一根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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