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沸沸扬扬的“房姐”龚爱爱坐拥41套房的消息更是将房产调控再次推上风口浪尖,房产税也被认为是调控的一种方式。有观点认为,房产税应该针对像房姐、房叔这样有多套房的人征收,让他们的房子在市场中流动起来,以增加供应。
其实,房产税自2011年1月28日开始试点,两年过后仍仅仅停留在重庆和上海这两个最初的试点城市。近日有媒体报道北京将试点房产税,随后有关部门予以否认。房产税改革进展缓慢与各方争议大,难以达成一致有很大关系。开征房产税“卡”在哪儿?学者认为,是时间和设计方案的问题。
“需先明确房产税征收目标”
张斌(中国社科院财经战略研究院税收研究室主任):
目前房产税到底是用来干什么的还没有搞清楚,是作为地方政府的主体税种?还是作为调控房地产的工具?或者是为了调节收入分配作为富人税征收?也就是说房产税的目标没有确定。设计房产税的方案前首先要明确房产税的作用和目标。
另外,此前虽然没有对居民住宅征收房产税,但却有很多其他的税费,在征收房产税时要明确这些税费要不要综合改革,配套改革。是总体税费不增加还是要多收一部分?上面的这些问题解决了才能设计方案。
开征房产税还包括几个难点。首先征管方面存在困难,不仅体现在建立数据库系统,掌握房产信息,还包括建立评估体系和终端解决机制,比如对恶意欠税者如何处理等问题。另外,针对自然人也就是老百姓的征税体系目前尚不太成熟。这些的运行成本都很高。
同时,征收房产税是直接从老百姓兜里掏钱,每年都要掏,这就要求在支出方面要有透明度。
此外,可能出现一种情况是虽然房屋的评估价值很高,但是房主的实际收入低。比如房屋估值一千万,房产税是固定的,但业主收入并不高,如离退休人员。也有很多人是非市场化渠道获得的住房,比如公务员和事业单位的人员。如果这些问题不解决,开征房产税后这个矛盾就很突出。
上海和重庆开展试点,我认为是避重就轻了,除了独栋住宅外,房产税基本不涉及存量房,而且规定了很高的免征面积,也不按评估征收。回避了很多技术上的问题。
“要把房产信息公开”
安体富(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教授):
房产税应当开征,但是要保证不增加一般居民的负担,比如第一套房可免征房产税。
应该开征房产税,房产税主要作用是规范地方政府的行为。地方政府在财政吃紧的情况下就卖地、借债和乱收费,这是很不正常的。房产税未来应当作为地方收入的主体税种,杜绝扭曲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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