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4月9日,博兴县国土资源局巡查发现该公司违法占地建设后,即下达了《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4月中旬,对该公司违法占地行为进行立案查处,并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责令该公司退还违法占用的土地,没收在违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处以罚款225.69万元。
2010年5月,博兴县国有资产管理局已接收博兴县国土资源局移交的建筑和其他设施,该公司已缴纳罚款。中共博兴县纪委已给予城东街道主任李俊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城东街道党工委已给予北辛安村党支部书记顾会清、西辛安村党支部书记董志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三、宁夏自治区吴忠市中节能太阳山光伏发电公司违法占地案
2010年8月,中节能吴忠太阳山光伏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未经批准,擅自占用吴忠市太阳山开发区227.64亩集体土地(牧草地)建设太阳山光伏并网电站项目。
2011年5月,吴忠市国土资源局对此案进行了立案查处,并作出行政处罚,责令企业退还违法占用的土地,没收在违法占用的土地上修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处以罚款75.88万元。
目前,吴忠市国土资源局已向吴忠市财政局移交了违法建筑物,企业已缴纳罚款。
四、云南省寻甸县政府违法批地案
2011年11月,寻甸县政府未经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审批,违法对羊街镇新街村委会羊毛河村92.63亩集体土地实施征收。12月,羊街镇政府与寻甸县土地储备交易中心、鹏腾公司签订《土地现场移交书》,将上述土地移交给鹏腾公司,明确必须办理相关用地手续方可开工。
2012年1月,鹏腾公司未经批准平整场地、圈建围墙。经现场勘测,该公司平整土地98.57亩,其中31.5亩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2012年2月,寻甸县国土资源局对此案进行了立案查处,并作出行政处罚决定,限期复耕已平整的土地,恢复种植条件。
2012年3月,鹏腾公司对上述土地复耕到位,寻甸县政府撤销了征地补偿协议和相关用地协议。昆明市和寻甸县监察机关分别给予寻甸县政府副县长李祥、羊街镇政府镇长胡春海、县园区管委会土地规划建设和环境保护局局长李吉春行政记过处分,责令羊街镇政府副镇长毕堃停职检查,免去马贤勇县土地交易储备中心办公室主任的职务。
五、甘肃省肃南县海杰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越界采矿案
2009年12月,海杰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民营企业)取得位于甘肃省张掖市肃南县祁清工业园区头道沟的铁矿采矿许可证,批准的矿区面积1.3309平方公里,有效期至2018年12月。2010年4月至2011年3月,海杰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擅自超越批准的矿区范围,越界开采铁矿资源,相继形成3个违法采矿点。经调查认定,海杰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越界开采铁矿1.2405万吨,价值99.24万元。
2011年5月,肃南县国土资源局对该案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停止越界开采,没收采出的矿产品,并处罚款29.7720万元。同时,对违法采矿的3个矿点全部予以取缔,并进行了永久性封闭。 |